“石法官,这是当事人亲笔书写的感谢信,托我一定向您和书记员当面表示感谢,当事人现在身患癌症,您们法院速裁快审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这是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律师应当事人要求向主审法官石瑛送来了一封感谢信。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被告赵某某向王某借款50000元,并为王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月息1分。借款后被告陆续支付利息26000元,剩余借款本息未清偿。王某去世后,原告王某甲作为其继承人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拒不偿还,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案件流转至速裁法庭后,因原告身患癌症,经济困难,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其代理律师提交了相关保全材料后,承办法官迅速审核,及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第一时间移交相关执行人员,对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财产予以查封、冻结。同时快速排期确定庭审日期,案件经过一系列庭审程序后,很快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原告代理律师赵律师表示“太出乎意料了,如此高效的审判,真是超出了我的预期,从案件诉前调解,到立案庭的登记立案,财产保全的执行,再到速裁法庭作出判决,案件的每一环节,都让我们感受到司法进步的魅力,也能够感知到法院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尽心尽责,以及给案件当事人带来的便利。”
近年来,辉县法院始终坚持繁简分流协同提效,实行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打造驱动审判质效提升的“新引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速裁法庭也秉持“快审速裁”理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裁断有速、审判有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真正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