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峪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意外身故赔偿金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法官法理、情理双管齐下,成功打开当事人心结,因金钱割裂的亲情得以修复。
基本案情
原告老李、老张称,被告小王系二原告儿媳,2020年8月二原告儿子发生意外身故,9月底被告多次催二原告随其去保险公司签字,二原告询问签字原因被告也并未告知。直到2023年6月,原告才得知其儿子生前为自己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儿子去世后,保险公司已将款项赔付给被告。二原告认为被告已经离开家庭近两年,赔偿金也有其份额,故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二原告赔偿金15万元。
被告辩称,二原告是在清楚地知道保险理赔事项的情况下签字的,并且授权被告代为领取全部赔偿金。被告在收到30万元赔偿金当天就将到账消息告知了二原告,二原告明确表示将属于他们的赔偿金全部给孙女,应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另外被告在丈夫去世后偿还了7万余元的车贷,如要分割,应先从赔偿金中扣除。
法院调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也都经历了失去亲人的痛苦,现因金钱之争对簿公堂,处理不好对双方都是另一种伤害。于是法官通过拉家常、面对面调解等方式不断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耐心对原、被告释法明理,一边从亲情的角度劝告双方要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一边从法律的层面释明赔偿金分割的法律规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放下了成见,打开了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二原告10万元赔偿金,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一场因赔偿金分配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亲情得到维系,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