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6月27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峪河法庭将法庭搬进峪河镇大屯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父母状告女儿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最终,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成功调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得以修复。
基本案情
年过八旬的老两口诉称,被告张某系二人的长女,利用掌管老两口存款的便利条件,取走老两口在银行的存款12万元并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其行为已经侵害了两位原告的财产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案件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虽系不当得利纠纷,但纠纷产生于家人之间,也属于家事纠纷,且二原告年事已高,行动多有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前往峪河镇大屯村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了充分阐述,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就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向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结合庭审情况厘清双方的真实想法,一方面对被告开展教育疏导,另一方面安抚二原告的情绪并进行劝导,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案结事了的同时也维系了双方的亲情。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持续发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层了解案件最真实的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普法宣传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真正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