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冯法官您了,解决困扰我多年的烦心事,为法官高效便捷的办案效率点赞……”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冯芳法官成功调解一起货款纠纷。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基本案情
自2013年9月起,原告秦某多次向被告段某承建的项目工程提供螺纹钢、扁钢等钢筋材料,货款价值共计250余万元,工程结束后被告仅支付原告货款50万元,剩余货款200余万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被告仍拒不付清货款,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付清货款。
法院调解
案件庭审时,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并提供证据佐证,承办法官发现该案虽然标的较大,但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原则,趁热打铁抓住问题症结,释明说理,结合建筑行业大环境,引导双方各退一步。被告提出自己现在几乎没有能够周转的资金,但享有的债权可以转让给原告,法官询问原告是否同意被告的调解意见,并就原告对于债权转让所疑惑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在清楚明了债权转让的各个环节后,原告同意了被告调解意见,最终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的高效调解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努力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质量化解纠纷的需求,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得到的速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