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好友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续友情。
基本案情
小张和小赵本是要好的朋友,小张家庭条件优渥,名下有一辆价值上百万的豪车。2023年12月,小赵借小张的豪车出去游玩,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赵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处理结束后,小赵为表歉意,支付了小张1万元用于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小张却认为1万元不足以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小赵赔偿车辆贬值损失8万元。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鉴于双方曾是好友关系,有良好的调解基础,遂首先征询原、被告调解意向,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为防止当事人发生言语争执,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进行释法说理。原告称出于朋友义气才将车借给被告,但车祸发生后被告只支付了1万元就不再联系,被告的态度让其伤了心。对此被告解释道,自己弄坏了原告的车,本就觉得脸上无光,又因自身能力有限,无法赔偿更多损失,更是不好意思再联系原告。
承办法官以双方多年的友谊为突破口,引导彼此互谅互让,经过法官耐心劝说,被告表示愿意再赔偿原告一些损失,但原告要求的8万元过高,现被告刚参加工作,实在是没有能力支付。承办人将被告意见转达后,原告表示只要被告一次性履行到底,可以适当降低赔偿数额。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第二天主动履行了案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