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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散伙闹矛盾 法官高效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4-08-21 15:06:15


    “感谢冯法官认真负责、耐心地调解,这下我和张某这笔散伙账总算有眉目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当事人李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冯芳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从立案到调解仅用时8天,该案的高效调解,是辉县法院法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中“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体现,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双方曾合伙做生意,散伙后经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投资款90000元。被告仅支付原告5000元,下余85000元被告以没钱为由,以借款形式为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后原告因急需用钱多次找被告催要该笔款项,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张某电话沟通,劝说其按照散伙时的约定主动履行义务,而被告张某则以手头没钱为由百般推脱,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经了解,原被告系朋友关系,也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双方之间仍然存在着可调解的基础,承办法官遂召集原被告双方到法庭当面调解。庭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案件事实出发向被告进行释法,虽然原、被告没有发生实际的借贷关系,但案涉款项经过双方核对结算,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受法律保护。同时,法官以辩法析理、循循善诱的沟通方式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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