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下午,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2011年全院重点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大会。
会上明确了2011年全院重点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求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保持和维护好“全国模范法院”光荣称号,保持绩效考核在全新乡市法院系统第一位、全省先进行列,使改革创新的举措更加巩固,更加扎实,使文明创建力争列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先进单位”行列。
会上对2010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传达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三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新乡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综合表彰大会会议精神。院长王珏部署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全体干警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省高院第十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院长王珏在部署2011年重点工作的同时,特别要求每位干警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即: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把“四个一律”同“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一起作为干警廉洁执法的 “高压线”,全面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会后,该院院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等还现场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和“无违法违纪年”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