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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建立巡回接访、带案下访长效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1-03-15 17:17:16



3月15日党组书记、院长王珏在孟庄法庭辖区乡镇接访点接待来访群众

    3月15日,辉县市法院开展巡回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的第一次接访,由该院7名院党组成员带队到辖区的7个基层法庭开展巡回接访活动。接访现场悬挂“辉县市人民法院巡回接访活动”横幅,设有接访桌椅及接访领导标牌,由接访引导组组织群众有序反映问题。

    当日,该院共接待群众共72人,其中进行婚姻家庭、拆迁补偿、债务纠纷、劳务报酬等有关民生问题法律咨询的有 68 人,反映审判、执行问题的有4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均给予详尽的解答,现场进行答复和解决的 70人,对于当场解决不了的,均明确了承办部门和责任人,要求限期解决。

    开展巡回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是辉县市法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

    巡回接访由该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辖区信访案件的发生量,与院内常规接访相结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带案下访由各业务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接访的时间和地点确定后,要提前三天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将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接访事项进行公告,在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基层法庭及群众集聚场所张贴接访公告,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方便人民群众来访。

    巡回接访主要接待群众反映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有案不立、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带案下访的范围主要是上级部门交办的经多次做工作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和本院在审理、执行过程中排查出的有信访苗头或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

    巡回接访和带案下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首接负责制,“谁接访、谁跟踪、谁督促”,对接访案件要一包到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巡回接访和带案下访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本着就地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切实解决涉诉信访案,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转变广大法官的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切实高效依法解决群众上访反映的实际问题,使我市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的数量有明显下降,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我市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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