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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侵入前女友住宅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4-04-18 17:30:34


   2023年4月,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刘某确定恋爱关系,四个月后,两人因琐事多次产生矛盾终止了恋爱关系。2023年8月的一天凌晨0时许,张某以送猫粮为由,来到刘某家门口,不顾刘某反对强行进入其家中,拿走刘某手机并对刘某控制不让其报警,并不断对其纠缠。凌晨1时40分,刘某借机从家中逃出,到门岗处向保安求助报警,民警到达门岗后,联系张某并口头警告让其离开。虽然张某答应离开,但实际又潜入刘某家中并偷偷藏于一个房间内,待到刘某上床睡觉后,突然出现于刘某床前,刘某要求其离开,但张某不仅未离开,还用手掐刘某脖子、对其扇脸、撕拽衣服等,经法医鉴定,刘某身体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案是一起因感情纠纷而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典型案例,已经分手了就不要再骚扰别人,非请勿入并非儿戏!住宅是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是公民的私密空间,也是我们每个人最温暖的的港湾。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害公民住宅的安宁权,同时也会侵犯他人的人身合法权益,不仅会导致被害人产生安全危机和精神上的创伤,还可能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和财物损失。在此提醒大家,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和平分手是最好的结局,切勿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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