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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警,判刑!

发布时间:2024-05-16 09:37:11


   2023年1月1日晚7时左右,被告人郝某和妻子任某,及郝某同母异父的弟弟睢某在一酒吧内喝酒期间,因生活琐事郝某夫妇发生争吵,郝某拿了一个啤酒瓶砸向任某,睢某上前阻拦时,啤酒瓶砸伤了睢某的眼部。当晚12时许,郝某等人陪同睢某到医院处理伤口,医生处理睢某伤情期间,醉酒后的郝某与护士发生争吵,在护士站进行谩骂,摔坏护士台物品并拔掉电脑插座,医护人员遂报警。凌晨2时许,派出所民警屈某等到案发地处置该警情时,郝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用脚猛踹出警人员裆部、辱骂公安民警、强行撕拽出警人员的衣领、口罩,局面失控,后巡特警大队队员赶到增援,郝某继续辱骂、撕拽出警人员。民警合力将其控制后,郝某仍拒不配合,继续对民警辱骂、拳打脚踢等行为,并撕拽执法记录仪。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是和平年代中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防线,他们直面危险,以血肉之躯保护我们的平安。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暴力袭警,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是严重损害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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