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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D与FaceTime的危险交织

发布时间:2024-10-31 18:26:24


   张三在某软件上看到一个叫“小猪”的人发布招租苹果ID,遂与“小猪”联系如何操作。对方告诉张三,用苹果ID绑定好苹果手机之后把ID账号密码发给他就行了,一个账号使用一小时4元钱。张三听后心动不已,觉得这是一个轻松赚钱的好方法。于是,张三找到朋友李四一起加入,俩人分工合作,张三负责购买苹果ID并绑定手机号,李四则负责将已绑定好的手机号及验证码发送给“小猪”,并统计“小猪”使用苹果ID的时长,以便张三与上家联系并收取费用。俩人非法获利共计5800元。“小猪”利用张三、李四等人提供的ID号,通过苹果手机的facetime功能,拨打诈骗电话,涉案五起,诈骗金额共计379219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李四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已扣押的被告人张三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800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已扣押的作案工具被告人张三的六部iphone6s手机及三张手机卡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人、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在信息网络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苹果ID等重要的网络身份标识,要妥善保管,切勿随意提供给他人;广大用户在使用FaceTime功能时,应保持警惕,谨慎接听陌生人的视频电话,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对于一些不熟悉或者可疑的FaceTime通话,要及时挂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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