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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珏院长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0 12:56:55



    2011年3月30日上午,辉县市法院院长王珏在辉县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大会代表作工作报告。

    王珏院长在报告中就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2010年,在辉县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靠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63件,审执结3830件,结案率96.6%,同比收结案分别下降2.8% 、4.7%。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1218件,占审理案件结案数40.3%。当事人服判而直接生效的占92.5%,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出上诉的占7.5%。在已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民商事案件占57.8%;刑事案件占11.3%;行政案件占9.7%;执行案件占21%;申请再审案件占0.2%,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体干警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法院和法官形象有了新变化,涌现出了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院有30名个人和7个部门荣获市级以上荣誉50余项,年度考核在新乡市12个基层法院排名第一,被省高级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再次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法警大队被新乡市团委、新乡市中院联合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他在报告中明确了新的一年法院的工作思路:

(一)更加注重自身建设。(二)更加注重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市委政府工作大局。(三)更加注重为民司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更加注重管理创新,推动法院科学发展。(五)更加注重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责任编辑:李超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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