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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案”当场履行,司法为民“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5-02-10 09:50:50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春节假期过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李启庆法官便立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中,以高效司法取得“开门红”,新年首案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按下了新的一年里司法为民的加速键。

    2025年2月7日,李启庆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景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聂某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原、被告之间因在辉县市某小区门口错车的问题产生争执,被告王某某与聂某某开口辱骂并动手殴打原告,致原告身体多处受伤。原告当时想要报警,王某某与聂某某将原告的手机抢走,并逃离现场,原告手机损坏。后围观群众帮助原告报警。民警到现场调查后,对两被告做出了行政处罚。但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将二被告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李启庆法官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认真梳理案件细节,明晰双方权利义务,经过多轮调解与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两被告同意当场履行协议内容,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案结事了,该案件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新年首个案件便实现了当庭履行,案结事了,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与精力,更体现了司法的高效与权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也鼓舞了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全体干警的激情,纷纷表示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审判绩效,用实际行动书写司法担当,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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