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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搭建暖心桥 物业矛盾终“破冰”

发布时间:2025-04-15 17:08:21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受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因拒交物业费,不满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公司闹上法庭,而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为这场纠纷带来了转机,有效维护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友好融洽的关系。

    基本案情

    原告某物业公司系被告李某居住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双方于2020年10月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居住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原告依法依约对被告居住的小区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原告诉称被告自2023年6月起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截至2024年12月,被告所欠物业费及违约金共计49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拒不交纳。

    法院调解

    西平罗法庭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原被告了解情况,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对双方进行疏导。物业公司认为自身物业管理服务完善,尽职尽责,业主则称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服务并不到位。初步掌握案情后,承办法官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剖析双方权利义务;对于服务质量问题,引导物业认识不足,承诺整改,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表示将按期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诺会提供更加完善的物业服务。

    物业纠纷一头连着业主幸福感,一头关系着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处理不当很容易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辉县法院将持续探索物业纠纷化解新方式、新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小区管理规范有序,群众生活品质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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