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辉县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15 17:11:54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的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5年4月15日,辉县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文昌阁广场,开展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公民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常见行为,引导群众树牢“国家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国家安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此活动为契机,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232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