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的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5年4月15日,辉县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文昌阁广场,开展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公民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常见行为,引导群众树牢“国家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国家安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此活动为契机,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