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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债父还”非天经地义,老父代缴罚金显亲情

发布时间:2025-05-13 08:41:41


    常言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当孩子不小心误入歧途时,父母依然还是会为其将来着想,尽其所能地为其弥补过错。

    2025年4月26日上午,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里,一位老父亲急匆匆的联系到执行干警,拿出一叠厚厚的现金说道:“我来缴纳罚金,希望法院尽快给我办理,并帮我把结案文书送到监狱,我孩子关在这里……”。

    2025年1月,被执行人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被送至监狱服刑,所判附加刑罚金被依法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张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罚金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监狱服刑的张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张某表示正在监狱服刑无力偿还。执行干警联系到张某所在村委会调查其财产情况,在多次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后,村委会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张某的父亲,张某父亲表示不理解,为啥判处刑罚后还要有罚金刑的执行,执行干警当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儿子所判刑罚与附加刑是同时处罚的,拒不履行罚金刑会对其征信造成影响,不利于其出狱后的正常生活。

    第二天早上,被执行人张某父亲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为其儿子缴纳罚金1万元,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真实上演了一出子债父还、舐犊情深的深情画面,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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