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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起波澜 诉前调解巧破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08:49:58


    在房屋交易市场日益活跃的当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同隐匿的暗礁,稍不留意就可能让买卖双方陷入漫长的法律拉锯战,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近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调解室,一起看似棘手的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却在特邀调解员张院玲的悉心调解下,于诉前阶段便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被告付某通过房产中介,多次实地考察后,与原告梁某就原告所有的辉县市区一安置房达成买卖协议,房屋定价为47万元。双方约定分两次付款,5月初先付2万元首付,尾款45万元于5月底结清。在首付后的第五天复看房时,付某又支付了2万元房款,同时提出对窗户、背景墙、地板砖等小问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预估7000元,梁某欣然应允,随后按要求对房屋进行了修缮。然而,尾款支付期限已至,付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尾款及维修费用。梁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付某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要求付某支付剩余房款43万元及维修费7000元。

    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环节,特邀调解员张院玲接手后,迅速开启调解工作,但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梁某认为被告付某毫无诚信可言,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没几天,就故意找各种理由推脱付款,是对自己权益的公然侵犯。被告付某则称原告作为房屋出售人,理应在交房前确保房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提出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

    面对这一僵局,张院玲考虑到若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不仅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她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向双方释法明理,并向其详细阐释司法鉴定的流程、可能产生的费用及鉴定结果的不确定性,引导双方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而不是陷入无休止的争执。在张院玲与双方的多次交谈后,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开始心平气和的讨论解决方案。

    原告梁某率先表态,自己诚意出售房屋,愿意放弃7000元的维修费用。而被告付某则表明自己诚意买房,但房屋入住前确实还需要进行一些基本维修,预计费用3000元。调解再次陷入僵局,张院玲调解员并未气馁,她从双方沟通中得知付某从事装修工作,对房屋质量细节极为关注,于是她提出双方各自承担1500元维修费的建议。这一建议既考虑了被告对房屋质量的重视,又兼顾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了双方的认可,调解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5年6月13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被告付某将刚从银行去除的428500元现金交付给了原告梁某,梁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脸上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展现了诉前调解的高效与便捷,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彰显了调解员张院玲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她以公正、中立的态度,用心倾听双方的诉求,耐心释法明理,巧妙地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实现了人和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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