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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羊,谁赔偿?

发布时间:2025-07-01 08:50:55


    据原告白某诉称,2025年3月16日,被告侯某的一只大黑狗和被告秦某的一只大黄狗不知何时悄悄溜进了原告白某的羊圈,这两只“不速之客”撕咬了原告的羊群,造成原告十只羊死亡,两只羊受伤。此次事件的发生给原告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因协商未果,原告白某将二被告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

    案件被分流至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张院玲老师手中,收到该案后,张院玲老师立即与双方取得了联系,从双方的口中了解到白某虽坚称有十只羊死亡,但最初报警时仅确认了三只,后续才发现更多损失,且提出对其经济损失进行司法鉴定。被告侯某表示事发当天在派出所协商就三只羊的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秦某则称自己的大黄狗已流浪多时,责任难以界定。

    面对这一僵局,调解员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入手,向双方详细讲解了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强调了邻里之间和为贵的重要性。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均意识到,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羊的市场价值虽然准确,但耗费时间和精力,还会加剧邻里之间的矛盾,此时双方逐渐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表示愿意理性看待问题并解决问题。二被告向原告提出自愿赔偿原告三只羊的损失,侯某也当场提及到与原告白某儿时的情谊,不愿意因此闹僵,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

    经过几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6月17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侯某和秦某将1500元赔偿款赔偿至白某手中,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圆满解决,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得以和平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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