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孟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因货车压车费争执在案,最终在法官与律师的联合疏导下达成和解,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诉称,2025年2月,被告李某联系原告运输一批化工品,原告提供了3辆车运输货物,运费40029元,压车费2700元,上述款项共计42729元,但被告仅支付了27429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剩余15300元被告至今尚未支付。
被告李某反诉称,原告所诉不实,原告共派出10辆车运输化工品,前3辆车到达目的地后随即卸货完成运输任务,后7辆车因故暂时未进行卸货。但当可以卸货时,该7辆车却拒不卸货,反而向被告索要压车费。被告为了不耽误生产,将该7辆车的压车费全部支付给了司机,但该压车费被告认为应由原告承担。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纠纷标的不大,但涉及行业惯例,若只是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矛盾也得不到实质化解。为高效化解矛盾,案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邀请双方代理律师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民法典》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运输合同相关规定;代理律师则从行业实操角度,分析压车费常见分担模式。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和引导下,双方逐渐理解各自应承担的权责,就应支付款项和支付时间进行了细致讨论、坦诚交流,经过多轮沟通调解,原、被告最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此次联动调解,是辉县法院深化“法官+律师”协同解纷机制的又一实践,通过法官指引与专业解读相结合,既解开了“法结”,也化解了“心结”,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和谐共处注入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