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引发的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常某系隔壁邻居,平常没少因琐事吵架生气,这天双方积攒的矛盾爆发,原告冲至被告家门口辱骂推搡被告,被告情绪激动下对原告动了手。冲突的结果是原告肋骨骨折、背部挫伤,住院治疗,双方也都收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院后,原告向被告索要1.9万元赔偿遭拒,一纸诉状将被告常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发现矛盾根源在于双方日常沟通不畅所致,遂在庭前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被告认为原告也有过错,不同意全部赔偿,且认为原告部分赔偿标准过高。原告则认为自己是受害方,花费高额医药费,被告理应赔偿。眼看双方僵持不下,都不愿意让步,承办法官表示先开庭进行审理。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一边从法理的角度出发,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中混合过错的责任划分,让双方明白各自行为的法律后果,一边又从情理视角,引导双方顾念多年邻里情分。几番沟通下来,原、被告态度有所缓和,“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点事伤了和气不值当。”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各让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也在凑齐钱款后主动履行了案款。
对于邻里、亲属等密切关系间的纠纷,法律不仅要明辨是非,更要搭建沟通的桥梁。判决能了断案件,却未必能解开心中的疙瘩。而一次成功的调解,既能厘清责任,更能修复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辉县法院也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通过温情司法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推进基层治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