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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传递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5-07-31 08:54:34


    “我的罚金终于交完了,心里的包袱也卸下了,谢谢你们理解我的难处,我以后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的一起刑事罚金案中,当事人对着执行干警郑重的说道。

    2024年6月,被执行人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予以追缴。判决生效后,张某的罚金和违法所得迟迟未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发现,张某家庭比较困难,家中不仅有正在上学的孩子,还有两个重病的老人,家中全靠张某一人支撑,张某出狱后进入一家洗车店工作,每月收入3000余元。经查询,张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和张某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张某表示自己也不想过这种随时都有可能被拘留的担惊受怕的日子,且全家还要靠自己来生活,但实在是一次性拿不出来这么多钱,能不能分期来履行案款。执行干警考虑到当事人确有悔改的表现,便约谈张某来法院询问了详细情况,告知张某逃避罚金的后果,最终同意了张某分期履行案款。

    至此,连续四个月,法院都收到了张某的定期转账,该案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全部到位,该案执结完毕。

    在该起案件中,辉县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为被执行人争取到了物质保障和心理支持,帮助其生活尽快回归正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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