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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法“枫”景丨明法释理促和解 百里奔赴践诺言

发布时间:2025-08-05 08:27:58


    典当到期不还款,一方涉刑难联系。原告起诉的一起典当纠纷案件,其中一名当事人涉及刑事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因无法向当事人送达起诉,开庭工作无法进行,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僵局”。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并没有坐等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而是另辟蹊径,从做其他被告人的工作入手,组织动员原告与担保人达成共识。2025年7月31日城关法庭组织的最后一次当面调解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让百里之外的履行承诺落地,也让双方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

    2025年2月被告葛某、王某与原告某典当行签订典当质押合同,被告以一辆评估价值为18万的车辆进行质押,原告典当行向被告葛某、王某发放16万元当金,被告葛某对合同项下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到期后,被告未能履约还款,原告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了解,被告葛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刑事案件何时结案无法确定。

    承办法官并未因被告葛某联系不上而停滞案件的办理进程,经过多方打听,最终联系上外地的公安机关,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以便及时送达相关起诉手续。同时与调解员积极和被告王某、担保人葛某沟通,反复释法明理,取得了被告的信任。被告王某、葛某最终同意履行案款,驱车一百多公里来到法院进行调解。

    本案调解过程中,双方又因具体还款金额及诉讼费、保全费的承担产生争议,经过法官调解员从中斡旋,既考虑原告的合法利益,也体谅被告的履行压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共同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王某当场支付本金及利息16余万元,诉讼费、保全费3000余元由双方各担一半。被告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清了全部款项,双方又对质押的车辆当场进行了交接,经过检查车辆无误后,由原告将质押车辆的钥匙返还给了被告。原告以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为由申请撤回了起诉,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院城关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工作中注重实质解纷,引导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时及时主动履行,并由专职调解员对已生效的民事案件跟踪履行。有效地降低了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率,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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