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辉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大会

发布时间:2025-08-20 08:21: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8月19日下午,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忠、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吴雪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枫、市司法局副局长姚辉宇及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吴雪军同志宣读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与会领导为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证书。

    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立东在任命仪式上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提出意见。人民陪审员是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努力担任好人民陪审员这一角色,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了解审判活动规律;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忠同志对新任命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参与审判的业务水平与能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与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力,也要负责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发表法律适用的意见。人民陪审员要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规则和庭审技能,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不辜负人民群众的希望和寄托。

    二是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始终恪守审判职业道德。人民陪审员在行使职务时享有法官的权力,也负有履行法官义务的职责,因此,必须遵守审判纪律,规范自己言行。要按照《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保守审判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尽心尽职地参与案件审理活动,努力维护司法形象。

    三是要做好人民群众的桥梁,减少案件信访。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发挥调解优势,切实增强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合力,从中立的立场,从情、理与法的角度,向信访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理,助于信访人平复情绪、消除抵触心理,进而接受规劝引导,使案件从源头上软化纠纷、钝化矛盾,息事宁人。

    此次任命宣誓大会标志着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正式履职,他们将以“无袍法官”的身份,架起司法与民意的桥梁,为法治辉县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84728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