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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纠纷引侵权,司法护航少年成长

发布时间:2025-08-21 08:20:36


    校园本是青春成长的摇篮,却也难免因学生间的摩擦,引发意外纠纷。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法庭审结了一起未成年校园侵权案件,法官以司法裁判为笔,书写校园安全与权益保护的法治篇章。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初,某学校在校学生张某与陈某日常交流中发生争执,后冲突升级至推搡撕拽,陈某将张某摔翻在地,致其胫腓骨骨折。经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事件发生后,各方对责任认定产生分歧。张某认为陈某侵权,且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陈某及其监护人则辩称张某受伤系自身所致,自己不存在过错;校方则认为自己已履行了安全教育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张某遂将陈某及其监护人、校方诉至法院,要求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

    案件审理中,现场监控视频成为还原事实的关键证据。通过仔细查看事发时监控视频和听取当事人陈述,法院认定陈某故意挑起事端并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责任。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庭经审查确认,该校平日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事发后老师也及时赶到,并积极联系家长,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校方在此次事件中无过错。最终,法院认定陈某承担全部责任,判决陈某父母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这份判决,既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物质补偿与精神慰藉,也向社会明确: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需“兜底”担责;学校尽职履责,可免于追责。

    校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阵地,此次案件的审结,是司法参与校园治理的生动实践。它警示广大家长,要重视孩子的品德与法治教育,当好“第一责任人”;也提醒学校,持续绷紧安全管理弦,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更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让校园纠纷的解决,成为法治教育的鲜活课堂,助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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