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尊严,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兑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执行难题,于8月20日、8月21日、8月28日凌晨四时,分批次、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三场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辉县法院执行局采取“小规模、大频次”的执行方针。通过错峰执行、夜间突袭等方式,组织力量连续出击,对经多次传唤仍拒不到庭、达成和解后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群体进行重点打击,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力,有效破解“找人难、不履行”等执行点。
典型案例:
案例一:在张某某申请执行丁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丁某某此前雇佣张某某为其提供劳务服务。工程完工后,丁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未支付张某某剩余的3900元工资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丁某某到院处理,但其始终避而不见,试图逃避执行义务。21日凌晨4时,执行干警再次前往丁某某家中,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到院后经释法明理,丁某某随即联系家人履行全部案款。
案例二:刘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赵某某因经营需要,多次从刘某某经营的店铺购买轮胎,累计拖欠轮胎款10200元。刘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胜诉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赵某某一改此前消极回避的态度,主动多次联系执行干警,声称已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将尽快分期还款,请求法院暂缓采取强制措施。为核实情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刘某某取得联系,却发现刘某某从未与赵某某达成任何和解,赵某某所谓的“和解”纯属虚构,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拖延时间、逃避执行的“缓兵之计”。执行干警利用夜间集中执行行动成功将放松警惕的赵某某拘传。赵某某迫于执行压力,全额履行了10200元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三次行动共摸排案件42件,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被执行人4人,执行到位案款20余万元,执结案件5件,和解案件2件。
下一步,辉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小规模、高频次的执行行动,始终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更有力的执行举措、更高效的执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