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婚姻的忠诚与家庭的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耐心疏导、多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柔性司法手段化解了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王女士与丈夫结婚将近15年,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王女士发现其丈夫与李女士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向李女士陆续转款3万余元。王女士要求丈夫将赠与钱款要回无果后,便起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郎军山见双方情绪激动,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在庭审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既减少双方公开撕扯的尴尬,又能体现司法对家庭纠纷化解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发力,精准释明法律条文,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处置,原告丈夫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侵犯了王女士的财产权,应属无效。同时,采用道德情理同步疏导的方式打破对峙,引导被告李女士反思婚外情对两个家庭的伤害。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正视问题根源并终于达成共识,王女士表示返还25000元即可,其他互不追究,在法庭的见证下,李女士将一沓现金当庭递交给王女士。现金清点完毕,签字确认后,这场赠与纠纷终是落下帷幕。
法官提醒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联结,更是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共同体。若发现配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律为婚姻财产筑起防线,但真正的保障源于夫妻间的信任与透明。无论是情感还是财产,唯有共同经营、彼此尊重,才能让婚姻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