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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掀起反规避执行活动的高潮

  发布时间:2011-05-25 18:43:59


    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题,我院执行局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根据麦收将至,被执行人相对容易寻找的辖区工作特点,执行局要求所辖三个执行庭的全体干警,要充分利用这一季节性的特点,大干一个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有针对性的惩处一批长期故意躲避、有意规避执行的行为人。

    2011年5月25日四时三十分,执行局执行三庭九名干警穿着整齐,在法院办公楼前集结后,分乘两辆警车,向预定的目标进发。

    在孟庄镇常屯村,执行人员敲开了被执行人王秀龙的家门。王秀龙在辉县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四千多元,在执行了部分款项后,下余款项拒不执行。在执行干警对其解释、规劝无效,准备将其强制带离时,被执行人王秀龙才不情愿的将剩余款项当场履行完毕。

    在胡桥办事处南冀庄村,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杨红雷。2010年3月份,被执行人杨红雷因交通肇事将申请人陈某撞伤,法院判决杨红雷赔偿陈某各种费用六千余元。在执行了三千多元后,因范乃江外出打工,长期未能找到其本人,虽经执行人员多次传唤,但杨红雷始终未到庭。这次他回家准备收麦,被执行干警撞个正着,堵在了家里。在经过说服教育后,范乃江仍然拒绝履行剩余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当天上午其家属来到法院,送来剩余的三千多元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至当天上午八时,执行干警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行动,共对九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了传唤,司法拘留四人,结案三起,执结标的一万五千余元。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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