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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5-09-26 08:39:11



    为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提升办案质效,9月25日上午,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立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一起行政代履行及强制拆除房屋案件。辉县市某局及某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余名人民陪审员、两名人大代表及两名政协委员受邀旁听庭审并对审判活动全流程进行监督,让当事人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中感受司法公正。

    开庭审理前,张立东院长仔细审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并多次组织合议庭成员就案件进行合议,为庭审做充分准备。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审判长通过原、被告诉辩主张和庭前会议双方举证质证意见总结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质证和辩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积极参与,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地进行质证、辩论,真正做到了“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整个庭审过程既是一场辩法析理的沟通交流,也是一次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

    庭审结束后,张立东院长耐心细致地向行政机关以及被拆迁主体释法明理,既结合案件事实明确行政机关履职的法定程序,也针对被拆迁主体的诉求逐一回应,用通俗语言化解法律专业术语带来的理解障碍。同时,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强调行政机关需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被拆迁主体也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后续可能的调解搭建沟通桥梁,切实推动争议在法治框架内高效化解,让双方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百姓冷暖,一头系着政府公信。下一步,辉县法院将坚持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激发全院干警的办案活力和积极性,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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