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5.10.30—2025.11.5),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3011335.52元,查封车辆25辆,拘传被执行人78人,司法拘留16人,结案190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75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43件。
辉执典型案例
刚柔并济促执行 善意司法解心结
2025年4月20日,王某某、周某某等5人因犯非法采矿罪,均被判处缴纳罚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5名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依法移送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第一时间赶赴被执行人关押地,通过面对面约谈深入剖析案情,以耐心释法说理厘清法律边界,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王某某、周某某当场承诺联系亲属履行义务,其家属随后主动与法院对接,全额缴清罚金,为案件执行奠定良好基础。
针对杜某某、张某某、李某某三人及其亲属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缴纳罚金的情况,承办人并未简单处置,而是依托办案系统全面核查财产线索。经查,三人银行存款远不足以覆盖罚金,案件陷入执行僵局。经细致研判,承办人锁定关键财产,李某某名下房产及杜某某、张某某名下大额长期保单。法院随即依法对相关财产及保险权益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并再次约谈亲属,明确告知“若拒不履行,将依法拍卖房产、强制划拨保险现金价值”的执行底线。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李某某家属主动缴清10万元罚金,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然而,杜某某、张某某家属仍未配合履行,承办人依法划拨二人保险现金价值共计10余万元。划拨后,二人家属幡然醒悟,多次致电表达对“多年保险投入受损”的懊悔,主动提出全额履行罚金并恳请恢复保险权益。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承办人考量其态度转变与履约诚意,主动与保险公司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促成扣划款项原路返还,成功保全当事人保险价值。
此举深深触动杜某某、张某某家属,二人随即主动缴清剩余20万元罚金。至此,5名被执行人的罚金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法院以“刚”的强制力彰显法律权威,以“柔”的同理心化解民生难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