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常态化执行集中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于11月6日、8日先后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执行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落地见效。
典型案例:在郭某与郭某某、马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郭某受雇于二人从事房屋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二人仅支付部分工资便拒不履行剩余付款义务,经郭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失联。郭某诉至法院胜诉,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二被执行人到庭,均未成功;电话沟通中,郭某某以“不清楚工资发放事宜”推诿,马某某以“无还款能力”拖延,执行干警多次实地查找亦未发现二人踪迹。借助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契机,执行干警精准摸排,于夜间成功拘传郭某某。起初,郭某某仍以“仅为工作介绍人,不负责工资支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作为共同雇佣者,需与马某某共同承担工资支付责任,并以司法拘留相关规定进行法律威慑。最终,郭某某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当场履行全部所欠工资,该案顺利执结。
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累计摸排案件41件,拘传被执行人12人,依法拘留4人,实际执行到位案款10余万元,成功执结案件6件,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2件,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继续保持常态化集中执行高压态势,不断优化执行策略、提升执行效能,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