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社区楼宇间,家政服务是无数家庭维系生活的重要纽带,它承载着信任,也难免因琐事滋生摩擦。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受理了一起家政服务合同纠纷。原告王某因母亲年迈需人照护,经家政中介介绍与被告李某达成服务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在原告向被告结算工资时,因操作失误,向被告多转2000元,双方协商将其作为下月工资的预支,然几天后被告却突然离岗失联,无奈之下原告诉至辉县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以调解为桥,秉持“化解矛盾、修复信任”的初心,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以“法为基、情为桥”,一方面向被告剖析法律知识,让其明白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耐心听取被告在照料老人期间所受的委屈,做被告的“出气筒”,让其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想撒的怨气撒出来,同时,安抚原告因母亲照护问题产生的焦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调解中,承办法官将法律条文拆解为生活常理,把对立情绪转化为沟通诚意。在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流中,法理的边界逐渐清晰,人情的温度慢慢升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这场家政纠纷在法理的明晰与温情的引导中,以最优解画上句号。
这场调解,不仅为当事人画上了纠纷的句号,更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情。它告诉我们,调解不是简单的“各让一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用共情与理性搭建起的和解桥梁。当每一起民生纠纷都能如此被温柔以待,社会的和谐基石便会愈发坚实,寻常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也会在这一次次暖心调解中持续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