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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三维调解,矛盾纠纷终获化解

发布时间:2025-11-13 09:39:42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官通过精准施策的调解手段,打破三方僵持僵局,既维护了承运人合法权益,又兼顾托运人实际履行能力,尽显司法调解“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独特优势。

    这起纠纷中,被告马某、段某曾是夫妻关系,被告马某、马小某是父子关系,被告马某长期租用原告车辆运输水泥,近几年累计拖欠运费54万余元,原告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调解初期,各方分歧尖锐如冰:原告坚决要求三被告共同全额清偿运费,被告马某无力一次性支付,另被告段某、马小某分别以“离婚”“刚入社会”为由拒绝担责,首轮调解直接陷入死局。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并未硬判,而是亮出调解核心亮点,以“精准破局”推动纠纷化解:其一,靶向梳理诉求,开庭后逐一剖析三方核心矛盾,既向原告释明被告实际困境、讲解分期还款可行性以安抚情绪,又针对被告,结合证据厘清事实、明确法律责任,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其二,多元沟通破冰,摒弃“背对背”调解的局限,多次组织三方面对面协商,搭建直接沟通桥梁,让各方直观了解彼此难处,为和解奠定基础;其三,方案务实共赢,引导主要经营者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同时促成原告体谅让步,最终形成兼顾“债权实现”与“履行能力”的调解方案,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最终,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智慧疏导下,三方彻底卸下对立的铠甲,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共识,为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此次调解的价值,不仅在于高效化解了54万余元的大额运费纠纷,更在于以柔性司法的温度厘清了法律责任的边界——既坚守“以法为基”的刚性准则,为权益护航;又践行“以和为贵”的处世智慧,为矛盾破冰。它不仅为货运行业纠纷化解树立了“责任不缺位、矛盾可化解”的实践标杆,更让司法的威严与温情相得益彰,在定分止争中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完美统一。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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