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5.11.06—2025.11.12,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10009601元,查封车辆39辆,拘传被执行人65人,司法拘留8人,结案91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37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18件。
典型案例
2014年12月,冯某某夫妇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某借款3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王某某多次催讨,冯某某夫妇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王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冯某某夫妇向王某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冯某某夫妇外出务工,长期不归,王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冯某某夫妇常年在外地务工,行踪不定,多次查找均无果;其家中虽有老人,但二人极少返回,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10月底,执行干警在日常排查工作中,途经冯某某夫妇住所时,发现其房屋正在翻新施工。执行干警敏锐判断,二人中很可能已有人返乡。经核查,果然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某(冯某某之妻)正在家中参与房屋翻修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当场对周某某实施拘传。
被带回法院后,周某某起初仍以“无还款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然而,执行干警通过深入调查其财产状况及消费记录,发现周某某名下微信账户年度流水及日常开支数额较大,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形。鉴于此,法院依法对周某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即便在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也未放弃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努力。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干警专程前往拘留所,再次对周某某进行法治教育,深入剖析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的困境。经过持续的释法明理,周某某在拘留期间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态度发生转变,主动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并迅速联系亲属将拖欠多年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足额送至法院。
至此,这起历时多年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