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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想一走了之?坚决不行!

发布时间:2025-11-17 08:54:07


    2025年11月7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随着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该案从执行受阻到峰回路转,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刚柔并济的执行智慧,更体现了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的温度与担当。

    该案源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经辉县法院判决,陈某某需向梁某某支付赔偿款6.2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某未能主动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接手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陈某某取得了联系,了解其履行意愿及实际困难。面对执行压力,陈某某表示并非有意逃避责任,而是因为赔偿金额较高,且后续可能涉及梁某某二次医疗费用,经济压力巨大,私下多次尝试与梁某某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执行干警了解到陈某某的情况后,向陈某某表示,若陈某某能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展现履行诚意,即便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依然愿意从中协调沟通。但若消极应对,逃避责任,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绝不姑息。

    11月7日,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执行接待室内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一气之下,陈某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转身便要离开。面对此情景,执行干警当即阻拦并告知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陈某某意识到走也走不了了,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再次进行协商。但梁某某却不同意了,坚持要把陈某某送进拘留所,气氛一度进入僵局。

    执行干警让双方先坐下来,告知执行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根本,如果“一拘了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双方矛盾再度升级。在与双方释法明理过程中,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愿意坐下来再次进行协商。最终,陈某某愿意一次性当场赔偿梁某某5.6万元,梁某某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有可能发生的二次医疗费用,该案执行完毕。

    至此,一起原本剑拔弩张、执行困难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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