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华的丈夫去世后,她独自抚养正在上大学的儿子,靠在洗浴中心做前台工作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2022年12月,她结识了常来洗浴中心的张三,两人逐渐发展为恋人关系。张三自称在重庆经营变压器生意,拥有一家公司,并谎称因工人工伤事故正在重庆打官司,导致其资金被冻结。同年12月13日,张三以官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华华借款1万元,并发送一张显示其微信零钱通内有110万余元的虚假截图作为财力证明。华华信以为真,如数转账。此后,张三又多次以类似理由向华华索要钱财,12月22日,华华变卖了自己的黄金首饰,凑了3万元交给张三。两天后,张三再次以朋友需要用钱为由,让华华陆续转款4万余元。为掩盖自己的罪行,并“拴牢”华华这棵摇钱树,2023年3月8日,张三与华华登记结婚。婚后,张三变本加厉向华华索要财物,怂恿华华向其亲友谎称投资、开工作室、打点官司等事由借款,甚至欺骗华华的儿子小柯以其名义贷款购买手机、车辆以及申请网贷供张三使用。更令人愤慨的是,在与华华结婚8个月后,张三在足疗店结识美美,并与之建立恋爱关系。以相同的诈骗手法,骗取美美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贷款共计13万余元供其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被告人张三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退赔被害人华华及其家人人民币880234元,退赔被害人美美人民币137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构成,核心在于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取得财产。相较于普通诈骗,婚姻或亲密关系中的诈骗往往更具有隐蔽性。行为人利用彼此的信任和情感依赖,更容易使被害人放松警惕,难以察觉欺骗的行为。本案中,张三正是利用了华华对婚姻的期待和信任,才能屡屡得手,使华华及家人负债累累。这种发生在亲密关系之间的诈骗,不仅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情感背叛更给被害人带来了深刻的心理创伤。华华在承受巨大经济压力的同时,还需面对婚姻的欺骗与背叛,其遭受的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打击。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绝不意味着会纵容或豁免利用婚姻关系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以婚恋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刑法将予以严厉打击。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诚信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基石。以婚恋为工具实施诈骗,不仅违背伦理道德,更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