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辉县法院1人,榜上有名。
秦可妍,现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被省高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多年来,她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从涉黑涉恶团伙的覆灭到职务犯罪的严惩,从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到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破解,每一起案件都凝聚着她的心血与智慧。办理某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时,她既严格依法认定事实,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多次组织调解、开展心理疏导,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用专业与温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荣誉加冕,征程再启。谈及获奖感受,秦可妍坦言:“这份荣誉属于集体,更属于每一个坚守正义的司法人。”未来,她将以这份荣誉为新的起点,继续怀揣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精湛的业务,在刑事审判一线勇毅前行,用公正裁判守护社会安宁,用实干担当书写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使命与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