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5.11.13—2025.11.19),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6300299元,查封车辆36辆,拘传被执行人65人,司法拘留8人,结案134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59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31件。
典型案例
赵某某与张某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某向赵某某支付拖欠货款1334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赵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张某某,耐心进行释法说理。起初,张某某态度尚可,表示“金额不大,但目前确实手头紧张”,请求法院协调宽限半个月,承诺到期一定履行。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在征得申请人赵某某同意后,决定暂缓执行,给予其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然而,宽限期届满后,张某某不仅未按承诺履行义务,态度也发生明显转变。承办法官再次联系时,其言辞激烈、态度恶劣,声称“我没钱,你们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我不在乎!”“不就是一千多块钱吗,能拿我怎么样?”其言行已构成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
面对张某某恶意抗拒执行、藐视司法裁判的行为,承办法官果断研判:“小标的”不等于“小问题”,民生案件无小事,执行工作不容轻视!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周密部署,法院启动“凌晨行动”方案,于2025年11月13日凌晨5时精准出击,将仍在睡梦中的张某某控制。当手铐加身,张某某瞬间清醒,此前嚣张态度荡然无存,连连表示:“我知道错了,我马上筹钱,现在就履行!”
执行现场,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你所谓的‘不怕’,实则是法律意识的缺失。今天仅是司法拘传,若继续抗拒,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严重后果!”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与法官的教育下,张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联系申请人赵某某,诚恳道歉:“对不起,是我态度不好,不该逃避执行,请你谅解。”其家属也积极配合,张某某母亲当场将全部案款1334元交至法院账户。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