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常态化执行集中行动走深走实,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分别于11月13日、11月15日、11月19、11月22日凌晨先后组织开展四次集中执行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落地见效。
典型案例:
李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陈某某应偿还借款252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拒不履行,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某,均被拒接;白天多次上门查找,也始终“人去楼空”。被执行人刻意躲避、拒不配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突破困境,11月19日凌晨,在申请人李某的指引下,执行干警悄然抵达陈某某住所,在家中将其成功拘传。此时,陈某某仍心存侥幸,态度强硬。
面对执行,陈某某情绪激动地表示:“我确实无力履行,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并声称自己患有乙肝,试图以患病为由逃避责任,执行工作一度陷入被动。
为核实情况,法院依法将陈某某带至疾控中心进行体检。在等待检测报告期间,承办法官没有放弃沟通,持续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向其阐明患病不是逃避执行的“护身符”,法律尊重生命健康,但绝不纵容恶意失信,并告知其若检测属实,法院将依法审慎处理,但和解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同时联系申请人李某,说明情况,引导其理性看待执行风险,建议通过和解方式推动履行。
从凌晨到傍晚,承办法官始终坚守岗位,耐心劝导,既讲法律底线,也讲人情温度。傍晚6点,检测报告终于出具——陈某某确系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传染病防控要求,法院依法暂不宜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然而,经过一整天的沟通与教育,陈某某的态度已悄然转变。他不再抗拒,主动提出:“我想和申请人谈一谈,愿意想办法还钱。”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陈某某当场支付案款4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双方签署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实质性推进。
四次集中行动中,累计摸排案件61件,拘传被执行人19人,依法拘留9人,实际执行到位案款10万余元,成功执结案件4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6件,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继续保持常态化集中执行高压态势,不断优化执行策略、提升执行效能,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