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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受害人心理压力,崔平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部分退赃

  发布时间:2011-08-10 16:47:18



    崔平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6090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

    一审宣判以后,案中120名余名受害人心急如焚,在他们心中,崔平强被判入狱,他们面临“讨债无门”的状况,不少村民给该案主审法官打电话请求对崔平强从宽处理,有的甚至直接要求法院放了崔平强。为了减轻各位受害人的心理压力,消除大家不必要的顾虑,辉县市法院将该案扣押的154398元赃款和207桶金龙鱼大豆油按比例退赔给各受害人。(图为8月5日的退赃场景)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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