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5.12.18—2025.12.24),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9049830元,查封车辆25辆,拘传被执行人40人,司法拘留10人,结案84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81件。
典型案例
李某某申请执行范某某、施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裁定要求范某某、施某某给付申请人李某某货款44400元,但裁定生效后,范某某、施某某未按期履行裁定义务,后申请人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案件整体情况开展细致研判,查实被执行人范某某在法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其履行能力受限,本案存在显著的执行不能风险。考虑到此种情况,为最大程度维护申请人李某某的权益,执行干警主动作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耐心释法明理、兼顾双方实际诉求推进调解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范某某自行向申请人李某某转款16000元,剩余案款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同时案外人李某主动签署代为履行执行承诺书,为案件后续顺利履行作出了保障。
但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范某某未按协议按期履行剩余义务,还刻意隐匿行踪、玩起“失踪”,规避法院执行,致使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懈怠,迅速调整执行思路,将工作重点转向代为履行承诺人李某。执行干警多次主动与李某沟通联络,向其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清晰讲明代为履行的责任义务及拒不履约的法律后果,逐步打消其顾虑、压实履约责任。
2025年12月22日,经不懈沟通劝导后,承诺人李某主动履行了相关义务,自行向申请人李某某给付案款本金24000元。至此,申请人李某某累计收到案款本金共计40000元。鉴于案件实际履行情况,申请人李某某自愿放弃剩余案款及利息,最终本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