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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行时|辉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动态”→

发布时间:2026-01-09 08:55:07



    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6.1.01—2026.1.07),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2718763元,查封车辆22辆,拘传被执行人43人,司法拘留6人,结案83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12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26件。

    典型案例

    2025年4月,李某某向范某某采购石子,按约支付货款后,却迟迟未收到货物。经李某某多次催促,范某某仅交付部分石子便失联。李某某后续再次联系催要,范某某既不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也拒不退还剩余货款。无奈之下,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范某某向李某某返还剩余货款的调解协议。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范某某仅作出口头还款承诺,始终未采取实际履行行动。李某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范某某,经释法施压,范某某履行了部分案款,并与李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范某某的好友刘某某自愿为该协议提供担保,出具了代为履行承诺书,案件就此暂时终结执行程序。

    同年11月底,李某某再次向执行干警反映,范某某已连续多月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核实情况后,立即依法恢复案件执行,并多次前往范某某住所地及可能活动区域查找,均未发现其踪迹。电话联系范某某时,其以不在户籍地、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推诿。 执行干警随即联系担保人刘某某,起初刘某某亦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执行干警遂多次对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清晰阐明担保人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刘某某主动履行了剩余全部案款,该案至此彻底执行完毕。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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