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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别“空口”!法官调解化解工程款争议

发布时间:2026-01-09 13:23:27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峪河法庭受理了一起仓库打墙工程的承揽合同纠纷,因双方约定“空口实算”引发:原告郭某索赔工程款53270元,被告苏某反诉要求维修赔偿。关键时刻,辉县法院承办法官主动介入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告支付原告18000元工程款,原告放弃其余诉求,被告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承揽合同需书面约定,而法官调解则是化解此类民间纠纷的有效途径。

    “空口实算”的口头约定,在民间工程承揽中并不少见,但缺乏书面凭证的弊端在本案中暴露无遗:双方对实际施工面积的说法不一,原告主张1050平方米,被告称仅909.405平方米;原告主张的商砼款、吊车款等垫资费用,被告以“包含在工程款内”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调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锁定争议焦点,考虑到口头约定的举证难题和双方的诉讼成本,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官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明确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从维系双方商业关系、减少损失的角度,耐心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表示,调解不仅能高效解决纠纷,还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承揽合同纠纷,最根本的防范措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施工范围、面积核算、费用承担等关键条款,避免“空口实算”埋下隐患。即便有口头约定,也要及时留存证据,为可能的纠纷解决提供支撑。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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