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执行进行时|辉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动态”→

发布时间:2026-01-16 09:02:24



    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6.1.8—2026.1.14),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2872324.78元,查封车辆26辆,拘传被执行人34人,司法拘留4人,结案55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12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26件。

    辉执典型案例

    2015年1月,郭某某与范某某夫妻系生意伙伴,范某某夫妻以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为由,分多次向郭某某合计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到期后,经郭某某多次催收,范某某仅偿还4000余元便杳无音信,后续郭某某再行催要,范某某始终避而不见,郭某某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范某某夫妻向郭某某偿还剩余借款96000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某夫妻仍拒不履行,携家躲至外地,名下生意也随之关停。2017年,郭某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范某某夫妻送达执行文书,同步查询二人银行存款,多次开展线下查找,既未发现二人下落,也未查获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后,法院从未停止对二人行踪及财产的排查工作,2025年年底,法院拒执大队核查到范某某身份信息在某酒店登记,执行干警即刻动身前往,将在酒店内的范某某传唤至法院。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范某某神色惊慌,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范某某起初还想装穷敷衍,得知拒不履行将被司法拘留后彻底慌乱,当即联系家人紧急筹钱。

    当晚10时许,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范某某自愿履行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共计10万元,郭某某自愿放弃其余利息,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次日,郭某某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后,专程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诚挚谢意。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9813624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