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和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意见,辉县法院于今年4月15日正式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来,着力构建四项机制以加强审判管理。
一是构建严格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分案管理,由审管办人员对部分庭室按人员排序逐次分案,从源头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加强审限跟踪管理,定期对审限变更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对临近审限期限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对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审限的案件进行通报。加强案卷移送管理,结案后除上诉案件,一律于结案后的下月7日前装订卷宗交案件评查组评查。
二是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质效考评机制。设置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周期、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等考核审判质量与效率,设置调解申请执行率、调解到位率、执行案件到位率等指标,以考核审判的社会效果。
三是构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常规评查机构,对已结案件逐案进行常规评查,建立重点案件评查机构,对发还改判案、涉诉信访案进行重点评查,定期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构建审判经验教训总结机制。定期对常规案件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对通过审判质效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对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从而全方位的总结审判经验教训,以规范促进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