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亲兄弟,明算账”,这话啥时候都不过期。这不,辉县的林武被常春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所欠的水泥款6.5万元,林武称部分还款没有收据,实际只欠一万多元,最终还是被判决限期支付常春水泥款6.5万元。
林武和新乡市凤泉区的常春有多年的水泥业务来往,2009年10月经结账,欠水泥款122709元,给常春出具了欠据,之后陆续还款,一直到今年4月,仍未结清帐。常春持林武出具的欠据,将林武起诉到法院,称林武还欠自己6.5万元,要求立即支付。林武在法庭上辩称实际只欠一万多元,付给常春本人或其合伙人的款还有五万元左右,但是都没有手续,而常春坚称林武仍欠6.5万元,最后法院以被告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为由,不予采信林武只欠一万多元的说法,依法判决林武支付常春水泥款6.5万元。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经济来往却没有手续,到了最后,各说各的,还是翻了脸,有的应该得钱得不到不说,还丢了友情、亲情,而有的明明已结清帐,互不相欠,却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迫再次付款,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因此,无论是朋友亲戚还是单单的生意伙伴,涉及经济来往的时候,一定要坚持走清手续,不要认为要手续会显出自己俗气、不通人情世故,因为手续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友情和亲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