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6.3.19—2026.3.25),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1184654元,查封车辆76辆,传唤被执行人50人,司法拘留2人,结案85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47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15件。
辉执典型案例
巧借外力破僵局,“一揽子”化解互负债务纠纷:
2023年,张某向刘某某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了10万元保证金。后因张某违约,双方发生纠纷并互为原被告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刘某某需返还张某保证金10万元,张某需支付刘某某加工款4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义务,先后向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两案属典型的“互负给付义务”案件,但双方矛盾积怨较深,多次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打破僵局,执行干警决定改变思路,组织双方前往涉案设备存放地——安阳某厂房进行现场协商。
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协商一度陷入僵局。恰逢厂房房东在场,执行干警敏锐抓住这一契机,主动邀请房东参与调解。房东凭借对双方情况及设备状况的了解,协助执行干警从法律规定、商业成本、邻里情谊等多角度分析利弊,引导双方理性评估诉讼与执行风险。
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刘某某案款35000元,双方互不再主张保证金及设备返还等事宜。协议履行后,双方共同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两起关联执行案件得以“一揽子”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此次案件是辉县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面对互负债务、矛盾尖锐的关联案件,执行干警不拘泥于机械执行,通过创新调解方式、整合现场资源、巧借“外力”参与调解,成功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将两起执行案件一次性解决。此举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成本,避免了后续衍生诉讼,更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积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