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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抒己见为维权,合并审理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6-04-01 09:07:17


    2026年2月17日,江苏的沈某凯想通过某支付平台向自己的另一账户转账2666元,巧合的是沈某凯最近刚和河南的王某凯有过一笔交易,因支付平台实名信息只显示最后一个字“凯”,导致沈某凯误将2666元转入王某凯账户。恰逢春节,王某凯未使用该收款手机,未能及时查看信息,致使沈某凯未能与王某凯取得联系。

    心急的沈某凯就在该平台上公开了王某凯的信息,并加王某凯所在单位领导的微信,在微信上说了一些王某凯不实的消息,还通过电话对王某凯的家人说了一些不恰当语言。针对沈某凯的过激行为,本来想将误打款转回的王某凯随即改变了主意拒绝返还。于是,沈某凯以不当得利将王某凯诉至辉县法院,收到法院传票后,王某凯以侵犯名誉权将沈某凯也诉至辉县法院。       

    辉县法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后,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一次性解决矛盾,对两案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双方沟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王某凯表明自己并非恶意侵占,而是春节期间未使用该手机,对该笔转账不知情,但沈某凯对自己的攻击行为是恶意的,拒绝返还。

    3月27日,承办法官将沈某凯、王某凯叫到了一起进行现场调解。让两人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体谅一下产生纠纷时对方的心情,沈某凯、王某凯也慢慢意识到了在处理这次事件中各自的不当之处。在法官的调解下,沈某凯、王某凯当场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并分别向法院提出了撤诉,因一场纠纷引起的两起诉讼都得以迎刃而解,双方握手言和。

    移动支付虽便捷,转账操作要谨慎。在转账过程中,请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信息,从源头避免误转风险。一旦发生转错账,请勿慌乱,选择正规渠道进行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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