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6.3.26—2026.4.1),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2370005元,查封车辆99辆,传唤被执行人80人,司法拘留8人,结案85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115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57件。
辉执典型案例
2016年,张某与马某合伙经营生意,二人合作关系良好。至2022年,张某因个人原因退出合伙。经双方清算,确认马某尚欠张某120万元,因资金周转困难,马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分期偿还。2023年马某意外离世,债务清偿由此陷入僵局。后张某多次与马某的继承人沟通未果,遂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马某的全部继承人(其妻子与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120万元欠款。
法院受理后,依法查明了合伙事实、欠条真实性及马某遗产情况,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继承人未主动履行,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法院经核查发现,马某生前在老家留有一处房产,该房产在拆迁中已转化为安置房及补偿款。调查还发现,尽管马某的妻子同为继承人,但全部房产已登记在其儿子名下。遗产权属虽已明确,但马某儿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相关继承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震慑下,继承人主动提出和解。
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继承人将拆迁安置所得的一处房产交付张某,并另行支付现金30万元,结清全部债务。协议履行完毕后,该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圆满化解,张某的债权全部实现。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