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6.4.2—2026.4.8),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1110382.78元,查封车辆47辆,传唤被执行人31人,司法拘留7人,结案28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6件,交接财物4000万余元。
辉执典型案例
辉县法院强制执行移交案:20小时连续奋战,顺利化解合伙纠纷执行难题
李某甲与李某乙曾合伙在辉县市从事经营活动。后因经营理念分歧,双方协商解除合伙关系,约定按股份比例分割合伙财产。但后续财产分割、移交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矛盾激化。
2024年,李某甲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李某甲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涉案财产分割方案。
2026年,因李某乙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李某甲向辉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查封物品所在地开展财产移交工作,均未能顺利推进,生效法律文书迟迟无法落地。
面对执行困境,辉县法院坚持“生效文书绝非一纸空文”的理念。3月31日,执行干警将案件情况上报院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行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细节、梳理难点,制定周密方案。4月1日,决定开展集中强制移交行动。
4月2日8时30分至4月3日22时,法院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涉金店财产强制执行移交行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阳深入一线,实时协调解决问题。行动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代表、派驻纪检组代表及公证处人员共同监督见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干警们规范执法、文明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历经两日共20小时连续奋战,顺利完成涉案物品清点、封存、转运及移交工作,生效调解书全部执行到位。
此次行动是辉县市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通过全程公开监督,既彰显了法院依法执行的坚定决心,又展现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有效化解了一起合伙纠纷引发的执行难题,切实捍卫了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