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是生态安全的屏障,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辉县市人民法院以“守护多样生命 共建和谐生态”为主题,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守护万千生灵。
宣传过程中,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相关宣传页,普及《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规采伐林木、破坏生态栖息地等典型司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解读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危害后果及法律惩处规定,破除部分群众“野味无害、野物无主、小损无罪”的错误思想,切实提升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和敬畏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规范生产生活行为,主动抵制各类破坏动植物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辉县法院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法治氛围,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法治根基。